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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政策文件: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材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阳光安置”原则,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调动现役士兵献身国防、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军队、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三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河北省民政厅等10厅办《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共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安置计划。唐县2019年度共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54人。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根据需要,唐县编委办提供安置岗位53个,由省下达的中省直单位安置岗位3个,经唐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县委同意,按照文件通知形式下发。安置计划向社会公示。
  第二部分:安置对象。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今年我县安置对象全部是由省审定去向后下达到我县的转业士官,今年我县没有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二级士官。
  第三部分:安置步骤。退役士兵退役前由部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进行评分,唐县安置办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评分情况进行核实,本人确认核实结果并签字后,对档案考核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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