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材料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文件精神,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唐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年3月25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总体安排,分阶段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2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完善,支持指导家庭科学照护婴幼儿的政策机制基本完备,社区照护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建成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基本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到2025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二是大力扶持和推动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三是积极发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规范管理;五是抓好试点工作。2020年分别在县第四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县医院、县职教中心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招收2-3岁的幼儿。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落实;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四是加强信息保障;五是加强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