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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 

唐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

  根据《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唐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以下称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设在唐县商务局,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认为唐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以及向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唐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

  具体处理投诉事项如下: 

  (一)涉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

  (二)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

  (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认为可以由其处理的。

  县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同时负责建立全县外资投诉工作机构联系机制,指导、协调、转办、督办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定期汇报和通报投诉事项办理情况,推广投诉事项处理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意见,积极预防投诉事项的发生。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按照《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已公布的在线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投诉咨询电话:0312—7495075传真:0312—7495075 

  投诉工作邮箱:txswjswg@163.com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唐县商务局向阳南大街62号(邮编072350)


附件:《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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