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访谈
高考政策解读---访县教育局招生办常务副主任许小英
发布时间:2018-06-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考关乎到千家万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唐县招生办常务副主任许小英就高考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台记者专访。

  问:参加高考报名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资格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报名资格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市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父母经常居住地(保定市范围内)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家长具有居住证(居住证所在地为保定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问:哪些人员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答: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问:符合国家三个专项计划的申报资格是什么?
  答: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如何申请优惠照顾?
  答: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4月30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话: 0312-6420123 唐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06270043 备案编号:冀ICP备2021008203号-2 冀公安网安备:13062702000105号 
网站地图    E-mail:txxxzx447@163.com 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