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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县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期间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9-04-2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五一小长假即临,将进入旅游、购物、聚餐等消费高峰,为提高消费者防范侵权意识,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县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期间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出游、理性购物、保留证据、谨防权益受损。

  (一)安全出游

  外出旅游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选择参团短途出游时,可结合自身情况,选购合适的保险。

  (二)理性购物

  节日期间,消费者购物要提防价格欺诈。消费者面对促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有少数商家通过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方式欺骗消费者。可以多去几家商场比较价格后再购买,有效避免价格欺诈。尽量到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等商品销售点选购,切勿在无证摊点购买。对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防止因贪图便宜而掉入不良商家的陷阱。消费者应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尤其是在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做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不要因为商家的宣传、游说而一时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吃出健康

  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热菜,慎用凉菜。注意辨别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不食用有毒有害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到“包厢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餐后收取餐位费”等国家规定所禁止的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不合法的霸王行为,应当坚决抵制。看清菜谱明码实价。就餐点菜时,应该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维权提醒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首先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解决协议时,应及时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也可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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