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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价值内涵,不断提升红色旅游创意设计水平、加快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发展,探索创新红色文旅融合发展的新模式,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国家博物馆开展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红色文化,共创美好生活

  二、时间安排

  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

  三、推荐创意主题

  作品应围绕四大主题进行创作。四大主题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长征”“中国梦”“讲好中国故事”。

  四、征集类别

  (一)红色旅游创意产品类别:

  1.红色旅游创意家居用品类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创意家居用品。包括:创意家居日用陶瓷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玻璃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竹木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纺织品、创意家居日用金属制品、创意家居日用合成制品、创意家居玩具、创意家居电子电器等。

  2.红色旅游创意户外用品类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创意户外用品,包括: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等);

  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箱包(旅行箱、旅行包等);

  其他类(折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不含服装等。

  3.红色智能电子用品类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红色智能电子用品,包括: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个人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鞋、智能书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4.红色手工艺和纪念品类

  (1)红色旅游创意手工艺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创意手工艺品。包括:

  ①工艺美术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首饰制品等。

  ②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③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2)红色旅游创意纪念品

  具有红色旅游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的创意产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5.红色旅游创意公务和商务用品类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创意公务和商务用品,包括:办公常用的笔、墨、纸、砚、盒、夹、垫、筒、灯等。

  (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有固定演出场所,为旅游者常年演出,旅游者喜闻乐见的实景演出和舞台剧(歌剧、舞剧、话剧、木偶剧等)。

  五、报送要求

  1.每套参征的创意产品需提供不超过120字的文字说明,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商标名称和产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每部参征演艺作品需提供不超过300字的文字介绍,10张剧照,1部3分钟精选视频,1部完整视频。剧照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如有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

  2.参征产品和作品应是各地的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中具有自主品牌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或演出的产品或作品。参征创意产品须具有红色文化、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创意产品特质突出等特点。参征的演艺作品须突出红色文化主旋律,弘扬红色文化,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一定的艺术品位和社会认可度及旅游者欢迎度。

  3.参征创意产品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手工艺品外的创意产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手工艺品以手工制作、批量生产为主。

  4.每套参征创意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

  5.参征创意产品技术要求:电子和电器类创意产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创意产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参征的演艺作品必须是主要为旅游者服务的、常年演出的剧目。

  7.参征者或单位要保证参征创意产品和演艺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责任由参征者负责。

  8.报名参征创意产品和演艺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9.本次征集活动免收报名费和审查费。

  10.红色旅游创意产品不得选送历届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作品和2019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征集遴选活动的优秀作品。

  六、遴选及创新成果展示

  河北省组织业内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全省报送的产品和作品进行遴选,向国家推荐红色旅游创意产品60套、红色旅游演艺作品5部,参与全国征集活动。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将择地举行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并在展示活动期间颁发证书。

  七、工作要求

  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2、附件3按照要求详细填写,连同选送产品及作品完整资料统一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whlyjghk@163.com,报名相关通知、方案及报名表到whlygk@163.com下载,密码:whly2019。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产品和作品将自动失去参征资格。

  八、联系方式

  唐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韩通丽

  联系电话:0312-4919772

  邮  箱:whlyjgh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

  2.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创意产品)

  3.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演艺作品)



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doc
附件:附件2: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创意产品).doc
附件:附件3: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演艺作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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