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017〕13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尤志敬(县委副书记、县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建设、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局、审计局。 赵 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信息产业、物价、金融、财税、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统计、法制、督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城投公司、政府法制办、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优化办)、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银监办、惠唐融资担保公司。 协管县监察局、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检察院、法院、工商联的工作联系。 联系各银行。 杨军华(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科学技术、地震、民政、社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文广新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老龄委、社区办。 负 责与县人武部、驻军、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科协、老体协的工作联系。 赵 华(副县长) 负责经济开发区建设、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协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与县计生协、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张国文(副县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矿山、交通、市场建设、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养路工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防办、邮政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付 冬(副县长) 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供销、农业开发、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农业开发办公室、气象局、供水公司。 联系各保险公司。 郭贺伟(副县长) 负责旅游、文物、安全生产、信访、外事、石油、烟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古北岳管委会(旅游文物办)、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外事办公室、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 张青林(副县长,挂职) 协管金融工作。 刘宏宇(副县长,挂职) 协管扶贫开发工作。 郭 胜(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民族宗教、防范处理邪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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