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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政办〔2017〕62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唐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高效有序地开展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倒马关、川里、黄石口、羊角、军城、石门、白合、迷城、高昌9个乡(镇),威胁居民区、交通要道及农田、林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现有31处(见附件2)。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威胁对象中共涉及27个村308户961人,房屋1100余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我县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降雨,二是山区修路、建房和矿山开发等人为工程活动。汛期内遇到大雨、暴雨或长时间降雨时,易发生地质灾害。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往年汛期防范期限,确定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15日至9月15日,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降雨较集中,是地质灾害高发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建设工程的开挖、切坡、加载等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1)保阜高速唐县段、保阜公路北店头至迷城段、保涞公路唐县段、白合至黄石口公路以及山区乡间公路为重点防范区。

  (2)山区切坡建房为重点防范对象。

  2、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矿山地质灾害通常由两种因素引起:一是不合理采矿引起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和崩塌;二是矿渣不合理堆存引起滑坡及泥石流。非煤矿山开采不合理的爆破、切坡等工程活动也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秦王铁矿区、黄石口铁矿区、芦苇铁矿区、令公铺铁矿区、僧贯铁矿区、虎峪铁矿区、蟒拦铁矿区、石门铁矿区、良家沟铁矿区、马家峪瓷土矿区、迷城煤矿区、西同龙高岭土矿区为重点防范区。

  3、自然因素形成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黄石口乡北沟村村西

  (2)黄石口乡北沟村乱石东沟

  (3)军城镇和家庄村后沟口西坡

  (4)白合镇南唐梅村小西坡

  (5)白合镇贾庄子村南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4.坚持“专业防治与群测群防相结合,技术与行政措施并举”的原则;

  5.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建立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采取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点的工作方式,层层签定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各有关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局要重点防范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保护行人和交通工具安全;水利局要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住建局要负责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局负责选厂、尾矿库和矿山等生产场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古北岳管委会负责各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气象信息,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定期发布全县汛期雨量预报;财政局、公安局、卫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资金、人员、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救援人员到位。

  (三)健全制度,创造条件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要安排专项资金,在人员、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组织专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查、排查和监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密切关注灾害点的动态变化情况,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如发现异常苗头,要迅速上报并果断、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

  (五)规范管理 ,加强监督

  各有关乡(镇)和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不断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规范矿山企业工程活动,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类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已经审查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做好矿山日常管理及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重点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止矿业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规范评估工作,监督建设单位真正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六)因地制宜,加强宣传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地在乡村、矿山等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带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通过设立警示牌、向群众发放明白卡、放映宣传片、张贴宣传画、广播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防灾知识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

  (七)筹措资金,实施治理

  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方式筹措资金,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调查和应急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后,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县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立即启动“唐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一)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

  按照事先选定的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见附件2),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未事先选定转移路线的,转移时尽可能避开滑坡的滑移方向、崩塌的倾崩方向或泥石流可能经过地段。

  (二)泥石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在有山洪暴发前兆时,及时疏散处在河谷附近及斜坡体下的人员。

  2.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水源引出泥石流区域,或者采取引流方式减少水流量。

  3.在可能的情况下,要阻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特别要注意泥石流具有阵发性,间歇性等特点。

  (三)崩塌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疏散危岩、崩塌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2.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残留松动危岩体。

  3.对不能清除的危岩体进行支撑,填充裂缝及封闭基座。

  4.对受地表水影响的危岩体,必须疏导地表水体,防止地表水侵蚀冲刷危岩体基座软弱岩石和降低裂缝面的摩擦力。

  (四)滑坡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疏散滑坡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2.沿滑坡体后缘修筑环形截水沟,滑坡体内修竖向排水沟,防止降雨及地表水大量渗入滑坡体。

  3.对滑坡体上的拉裂缝进行回填夯实。在对拉裂缝夯实前,应对裂缝开挖,深度不小于50厘米,宽度大于60厘米(裂缝两侧各30厘米)。

  4.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滑坡体前缘进行压脚及滑坡体后缘进行减载。




  附件:1、唐县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唐县2017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附1附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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