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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三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21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三批群众

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2018613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13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25),反映“保定市唐县大洋乡郑家庄村村西1公里处无名碎石场和西沟村东1公里处3家无名石子厂,在盗挖两村之间大旗佑山上私挖乱采,破坏山体,且加工石子过程中粉尘污染”问题。接到市转办清单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尤志敬安排县国土局、环保局、大洋乡政府立即到现场核查处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督导核查,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告如下:

613日,县国土局、环保局、大洋乡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1、大洋乡郑家庄村西1公里处发现1家无名碎石场,现场堆放有外地转运来的废弃破碎机2台和部分废旧建材,尚未安装使用,现场无生产痕迹。目前,已由乡政府将破碎机和废旧建材清运。

2、吕家庄西沟自然村东1公里处发现3家无名石子厂,负责人为马红欣,现场发现1家无生产设备和生产痕迹;2家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堆有20185月前采挖下来的少量石料和加工的石子。20185月底,唐县森林公安已对该点位盗采盗挖破坏山体植被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拘留了当事人,大洋乡政府拆除了违法生产设备。

近期,大洋乡政府在昼夜巡查中未发现3家石子厂违法生产行为。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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