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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21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

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2018617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17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70007),反映“保定市唐县倒马关乡大石峪村村委会西侧陈玲忠养猪厂(存栏30头),恶臭气体扰民”问题。接到市转办清单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尤志敬批示倒马关乡、农业局、环保局加快整改进度,该户如有其它困难,可协调解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督导核查,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告如下:

经查,大石峪村村民郝素先在自己家里养了两头母猪,十五头小猪,基本做到猪粪及时清理,废水排往化粪池。郝素先一家为贫困户,丈夫陈领忠半身不遂,丧失劳动能力,供养着两个读高中的学生,养猪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经过倒马关乡政府和大石峪村村委会同郝素先一家认真细致做工作,郝素先同意把猪进行处理,以后不再进行养殖。

截至618日,该户所养生猪已全部处理完毕,并对原养殖场所进行了彻底清理,撒药抑菌,彻底解决了异味问题。下一步,将由倒马关乡及相关部门,帮助该户依托大石峪景区开办农家乐,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家庭收入和实际困难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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