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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一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17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一批群众

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2018611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11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0110035),反映“保定市唐县都亭乡宋高和村村南无名露天粪场,恶臭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接到市转办清单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尤志敬要求县环保局、农业局、都亭乡、南店头乡政府立即到现场核查处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靠前指挥,亲自督导检查整改效果,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告如下:

611日晚,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及农业局、都亭乡、南店头乡政府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羊粪加工场用地属于南店头乡南店头村(而非都亭乡宋高和村),该羊粪加工场负责人为李天亮,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已断电。

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连夜拆除生产设备,对物料立即采取彻底苫盖,喷洒防臭剂应急措施,并立即对物料进行清除。截止612日上午12时,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集中存放,不具备生产能力,物料全部进行苫盖,正加速向外清运。

   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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