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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29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2018623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23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接到市专班办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指挥对该问题督导核查,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告如下:

    1“保定市唐县王京镇王京村107国道旁小企业主反映,唐县在治理大气环境过程中对不合规企业“一刀切”的方式侵害了其权益,质疑“有手续”的小型企业“环保达标”。举报崔会青粉碎石子场、喷塑厂和曹兰柱铸造厂,靠与市、县里关系逃避监管,以及环评造假,污染环境”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30057,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针对该问题,县长尤志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带领县环保局、王京镇政府负责人到现场核查处理。经查,崔会青破碎石子厂于2017年办理环评手续,现正按环评批复进行建设,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崔会青喷塑车间已在20179月环保风暴行动期间被拆除,已做到“两断三清”;曹兰柱铸造厂为保定鸿力预应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已办理排污许可证,PWD-130627-00212016822日排污许可证续期至2019821日,PWX-130627-0021-16,不存在环评造假问题。

按照《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和《保定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我县“散乱污”企业的现状,制定了《唐县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先停后治”的原则,对关停取缔类企业摊点坚决按“两断三清”予以取缔;对整改提升类企业,限期办理环评手续,20189月底前完成整改;对整合搬迁类企业,201810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不存在对不合规企业“一刀切”的问题。

今后我县将继续保持“散乱污”企业高压态势,加强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保定市唐县白合镇,迷城乡一带数十座白灰窑,大多数为追求利益仍偷偷燃煤生产,且废气治理设施缺失或不匹配,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各白灰窑时常以停产逃避上级部门检查和督察”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30059,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经调查核实,我县石灰窑集中分布在白合镇、迷城乡一带。依托当地丰富的石灰石资源,石灰行业已成为当地百姓的一个传统、支柱性产业,2013年我县对210座石灰土窑进行了关停取缔,对新上石灰生产项目实行严格立项及环保审批制度。着眼产业优化升级,目前已改造完成15家节能环保型机械化立窑石灰生产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全部改造安装了布袋收尘器等治污设施,建设了密闭大棚,车辆冲洗,洒水抑尘设施齐全,通过了环保验收。

经现场核查,15家持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手续不齐全的石灰生产企业目前全部处于断电封停状态,已列入提升改造类企业名单,要求其在20189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

关于用燃煤生产问题,按照环评报告批复的白灰生产工艺为:石灰石+煤按比例入机立窑煅烧。

关于废气治理设施缺失或不匹配问题,经查,15家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治污设施,现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调阅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强该区域石灰窑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督促其尽快完成改造提升。

 

201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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