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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6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2018628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28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接到市专班办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尤志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指挥调度相关问题的督导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东杨庄村村书记刘乐军在村西南1000米处南沟山上开采山地,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包庇村书记刘乐军的开采行为,建议督察组亲自到现场查看。举报人已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导组举报3次,至今没有解决。”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80043,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经查,反映地点实际为东杨庄村南坡高岭土料场。2015年,为整治保阜路两侧零散高岭土堆场粉尘污染问题,也便于对料场的集中管理,我县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设了高岭土料场。料场建设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山体表面的植被,根据实地踏勘和周边环境对比,料场建成后没有继续扩大对山体表面植被的破坏和影响。

对此,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对料场全面整治,采取断路、封堵、洒水抑尘、原料苫盖等措施,现已封停。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环保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环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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