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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对唐县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唐县县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整改立制并举,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唐县县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强化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相结合,压实责任,综合施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迅速安排,立行立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常委会,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明确要求,要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整改目标,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有效载体,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同时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号入座”、照单全收,迅速进行整改,以最坚定的决心、最鲜明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给省委和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杜庆勇任组长,县长尤志敬和县委副书记陈志强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贤明兼任。各牵头常委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实施对象化作业,扎扎实实做好问题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立即整改、马上就办,一般性问题整改时限不超过半个月,特殊疑难问题一个月内制定出初步制度、一个半月必须拿出干部处理意见和健全完善的长效制度。全县所有单位,无论有没有在巡视组发现问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汲取教训,查补漏洞。县纪委把整改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敷衍塞责、拖拖拉拉等各种整改不力问题,一律从严从快问责。

  (二)严明责任,务求实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唐县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2项34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牵头县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委先后召开了3次专项调度会、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专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而且明确提出,凡是责任部门因整改工作协调两次不成的,直接报主管县领导,县领导协调不成,直接报主要领导,直至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加大整改工作督导力度,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向牵头县领导和牵头部门发放提示卡、督办卡6轮114份,组织督导检查2次,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为进一步从思想深处查摆问题,剖析原因,2018年2月8日上午,县委书记杜庆勇主持召开县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132条,各常委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交心,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县委书记主持撰写了县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2次审核其他常委对照检查材料及批评意见,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县委书记代表县委班子作对照检查,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各位常委结合分管工作对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从思想上查找了不足,提高了认识,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开展批评一针见血、坦诚相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同时,对班子和个人查摆出来的29项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坚持把机制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之策,既抓治标,更重治本,用制度管人、管事,在狠抓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管长远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巡视整改期间,先后修改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唐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唐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唐县县委关于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唐县建档立卡“回头看”政策补充解释》《唐县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的实施意见》《中共唐县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和〈乡镇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等25个文件,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促进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整改落实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12项34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6个,基本完成8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县委原主要领导对有的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告,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一是切实吸取教训。以此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自省自律自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坚定性,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切按规矩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信息、敏感信息第一时间上报。

  (2)针对“唐县是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下好‘精准’这盘棋聚焦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由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向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由注重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由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由注重完成任务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既防止突击又防止拖延,既不降低标准又不盲目提标,既不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把非贫困人口纳入建卡户、低保户,既做到产业覆盖又防范产业风险,既说清楚多少人脱了贫也说清怎么脱得贫,着力解决数据不精准、措施不到位、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全力下好“精准棋”,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二是坚持以脱贫攻坚总揽工作全局。做到全县所有工作都服从服务于脱贫攻坚、所有优势资源都向脱贫攻坚聚集,在干部配备上优先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满足。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重大机遇,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城市经济、项目园区、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三是坚持精准实施帮扶。根据贫困群众实际,灵活选择种养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家庭手工业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模式,注重把发展短平快项目和培育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坚决摒弃习惯于铺摊子、运动式的方法,做到既要考虑一时之益,又要考虑长期之效,既要让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又要注意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确保每名贫困人口都有3种以上收入来源。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保证3人以上专职抓扶贫,每周三上午各党支部把扶贫工作作为“成事档案”必评内容,提拔使用干部重点看在扶贫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巡视整改开展以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措施更加精准,2017年共完成89个贫困村12288户28936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超出市下达任务10.6%。2018年将举全县之力,尽锐出战,决战决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向深度贫困村聚焦发力,做到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村,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村,确保深度贫困村与全县同步脱贫出列。

  (3)针对“违反完成脱贫任务前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保持相对稳定的规定,影响脱贫攻坚连续性”的问题。县委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除因脱贫攻坚任务确需调整的,对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不再调整,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下一步,严格执行干部调整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双报告制度,每次调整前将拟调整干部名单报市委组织部预审,调整后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针对“建档立卡数据不精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扶贫兜底政策。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出台《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的实施意见》,244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落实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390298.94元;其中203名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53750元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关于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一站式”救助系统,包括397户涉及资金90.89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认真搞好建档立卡 “回头看”。坚持以“两不愁、三保障” 为根本标准,以群众公认为总原则,以“五纳十不录”为依据,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做到既不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把非贫困人口纳入建卡户、低保户。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新纳入贫困人口1346户4240人,剔除不符合条件13766户25161人,5个乡镇10个村820户2025人被纳入深度贫困村,6245户8893人被纳入低保、五保,全县最终确定贫困人口16972户37322人。制定出台《唐县建档立卡“回头看”政策补充解释》《唐县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全部纳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按程序验收后予以公告和标注脱贫。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因识别不精准问题,给予纪律处分47人,通报批评34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1人,对乡镇分管副职函询9人。三是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政策。2015年全县危房改造任务1327户,因农户意愿、贫困程度、死亡、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等因素,自行裁减188户,剩余1139户全部改造竣工,最终通过验收合格415户,合格率31.3%。2015年12月,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规定的“在验收中不合格的竣工户,凡是主体完工、门窗安装完成、达到居住条件的,可列入危房改造任务指标范围(视为任务完成),但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的要求计算,我县2015年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率为85.83%。为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印发《唐县2017年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危房改造和建设方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建设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危房改造申请户基本情况由乡镇初审,通过初审的由乡镇上报住建部门再审核,确保情况真实。严把质量关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进行现场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抓好竣工验收。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5)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所在乡镇党委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已退还扶贫资金,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党纪政务处分,有的根据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全程监控、全面审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及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唐县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2.(6)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决策不当,有的改革事项推进落实缓慢,个别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不够,对全局工作考虑少”问题。关于改革事项推进缓慢问题,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未完成改革事项全部整改到位,并对前期“放管服”改革任务进行“回头看”,强项抓巩固,弱项抓提升,做到一改到底、全部到位。因简政放权改革事项推进缓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确保县委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县委决策部署科学民主。坚持日报告制度,记录干部“正在干什么”,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工作情况。坚持“四个干”(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抓落实机制,使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指向。严格落实成事档案倒逼机制,推动成事档案向淘汰干部延伸,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焕发干事创业激情。二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十二项包联”制度,担起该担的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盯紧重点工作、重点问题,对照“四个干”,建立“四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着力推动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坚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树立“赛场选干部、市场选项目、法场定是非、标准定给付”的鲜明导向,强力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改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风生水起”的经济生态、“风平浪静”的社会生态、“风清天蓝”的自然生态。特别是建立企业家恳谈日制度,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推行国有土地出让“楼面地板价”竞标制度,落实发包工程工期、质量、标的不许变更制度,争取河北省农发行金融改革试点县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县政策,大力创优了营商环境,破除了一系列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了内生动力,提升了全县发展速度和质量。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9亿元,同比增长6.4%;全部财政收入完成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3%、9.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9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位列全市第2位。

  3.(7)关于“群众工作简单生硬”的问题。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县委政法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涉及到的工作作风问题,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了函询,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一是自觉肩负起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责任。围绕省委提出的“河北不能聚、北京不能去”,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社会治理机制,采取领导包联办法,依法处置和解决问题“两到位”,既不能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也不能做无原则让步,确保“新案不积累、老案快化解”。时刻关注军队退役人员、破产企业职工、代课教师、赤脚医生、讨薪农民工等群体动向,遇有紧急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坚决防止经济问题向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连锁转化,努力实现进京集体访、赴省集体访、北京重点地区访归零目标。通过巡视整改,全县信访形势明显好转,2017年化解信访案件866件,进京集体访批次、人次在全市同比上升75.1%、90.5%的情况下,我县同比分别下降35.3%、52.6%,赴省集体访批次、人次在全市同比下降13%、21.4%的情况下,我县同比分别下降50%、65.9%。在十九大安保中,我县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零京访”县份之一。二是全面抓好整改。县委政法委和县联席办2018年1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风的五项规定》《关于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一是充实领导组织。2017年12月31日,印发《中共唐县县委关于充实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杜庆勇为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志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永帅,县政协主席杨马银,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金声久,县政府副县长杨军华为副组长,41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思想文化(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系统谋划、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等职责,确保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制定《关于在全县广大党员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意见》及宣传报道、学习宣传、宣讲等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组建7个宣讲团,深入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等宣讲,目前,已开展500多场次6万多人次。抓好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017年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4个督导组,加大对乡镇、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导落实力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9)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存在隐患,县广播电视台节目委托策划、制作和代理运营”的问题。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由县委宣传部指导县广播电视台与广告代理公司协商,对广告代理协议内容进行修改,2017年12月27日重新签订《广播广告代理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废除节目策划、制作的内容,目前,已全部收回电视台、电台节目委托策划、制作和代理运营权,仅剩余广告部分仍由广告代理公司负责。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对文化行业领域规范治理活动,指导各协会建立党组织,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文化市场、讲座、报告会、文化文艺活动等各类阵地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非法有害政治类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加强广告管理,县委宣传部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媒体广告的审查审核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健全三级审查、重播重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修订节目播出管理办法和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未经审查批准的所有自办节目和广告节目都不得播出。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10)针对“有的党组会议未按规定召开。10个县直部门党组未制订党组工作规则,未按规定召开党组会”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于2017年12月9日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县直部门党组完善制定党组工作规则,目前30个县直部门党组全部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县纪委对10个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下一步,将加大对县直部门党组会议召开情况实行常态化督导,严格党组会议程序、会议数量,增强县直部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的自觉性。

  2.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1)针对“唐县目前有后进村52个,占15%。其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有7个,信访突出村7个,村支书与村主任有矛盾村11个”的问题。目前,52个后进村全部完成转化。9个班子不团结、战斗力弱的后进村通过换届选优配强了党支部班子,2个村经过培训教育引导,村“两委”干部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7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发展党员9名;对7个存在信访问题的村班子进行了调整。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强化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先后7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建设,建立乡镇一级财政,严格落实乡镇、村工作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激励机制,保障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二是建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后进村整治、“双集中双提升”行动,实行县级领导、县直帮扶工作队、乡镇领导“三位一体”整顿帮扶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项清单,把信访村、扶贫产业项目落后村摆在优先位置,实行“挂图作战”,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着力选优配强农村干部队伍。三是完善党建制度。2017年12月31日下发《中共唐县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和〈乡镇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2018年1月22日印发《中共唐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压实领导责任,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性党组织,提升凝聚力、战斗力。

  (12)针对“有的基层干部向扶贫资金伸手”的问题。一是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做好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已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2016年以来的问题自查自纠,2月底完成十八大以来的问题自查自纠,凡是符合容错免责条件、主动挽回后果的,一律减轻或免于处分。对于我行我素、不认真整改、掩盖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共上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2件,正在调查137件,立案45件,纪律处分37人,通报批评15人;上报作风问题线索1739件,完成处理或整改781件,正在处理或整改927件,正在调查核实31件,提醒539人,批评教育295人,通报批评32人,责令检查1人,责令辞职1人。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核查。成立20个专项督查问责组,对全县所有贫困乡镇的所有村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的集中核查,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单和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清单,顺着资金、顺着群众反映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核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审计、巡察移交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从严从重,快查快结。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持对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乡镇、部门实行责任倒查,一追到底。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高震慑力。省委巡视组巡视以来,共查处扶贫类问题线索87件,党纪政务处分99人。

  (13)针对“有的干部在工程项目、‘两违’整治、信访等工作中幕后操纵设置障碍谋私利”的问题。对涉及到的71名参与上访的党员、村干部、公职人员问题,已分别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及纪律处分。下一步,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选取一批反面典型,在电视台公开曝光,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反映自身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坚决防止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二是实行联合惩戒。推进诚信档案向基层群众、党员延伸,坚持和用好《党员干部家庭文明报告制度》,将党员干部及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扶贫攻坚、信访稳定、土地征占、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10项社会管理内容中的真实表现计入报告表,凡瞒报虚报或报有不文明行为制止不力甚至推波助澜的,一律取消评先提拔资格并予以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发挥其本人及亲属的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全县所有机关党员干部已全部建立,下一步向基层普通党员延伸,努力实现全覆盖,有力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3.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14)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规定不严谨。有的单位多次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干部工作。有的研究干部本人未回避”的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凡涉及干部问题,一律由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并严格落实干部工作回避制度。同时,组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加大对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召开、干部任免、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督导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讨论研究相关事项。

  (15)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关于干部任前考察不真实问题,县委组织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组工干部引以为戒,严格考察程序,完善干部考察机制,明确深入考察、延伸考察情形,切实考准考实干部。二是有的档案中无调动手续问题,县委组织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17年10月印发《关于建立县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联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由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鉴别、归档等工作。三是关于未满服务期调动问题,县委组织部已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四是关于县人社局超越权限调动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管理。参照省、市做法,结合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制定我县《县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完善干部调配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

  (16)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对照“三定”方案,对全县所有单位逐个核查,对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领导干部兼职不占职数,且无政策依据的,于2017年12月7日,经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对3人兼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免去兼任职务。供销社属企业性质,不制定“三定”方案,按企业管理规定配备班子成员。对相关单位超配人员,正在逐步消化。下一步,将结合《河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干部调整,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党委(党组)超配人员消化。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组部《关于职数界定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职数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科级干部、党组成员,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7)针对“抓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巡视抽查发现,有的领导干部中午喝酒,违反有关禁令”的问题。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一是严明纪律。县委明令禁止县内相互宴请,包括干部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单位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一律禁止相互宴请,个人自费也不允许。特别是坚决禁止工作日期间饮酒,坚决禁止接受企业宴请。二是严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并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切实提升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

  (18)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巡察工作无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县委多次研究巡察工作,相继制定了《中共唐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十三届唐县县委巡察工作流程》《中共唐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十三届唐县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安排》《唐县县委巡察人员工作纪律》《中共唐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实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巡察最大作用。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一办四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巡察组),落实行政编制16个,有力充实了巡察工作力量。严格依规按程序开展巡察,我县第一轮巡察于2017年6月开始,对“一问责八清理”的9个主牵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58个问题,已按程序进行移交,被巡察单位已完成整改。第二轮巡察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1月底结束,重点对承担扶贫攻坚任务的5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第三轮巡察和第一轮巡察“回头看”计划于3月中旬开始,将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点,对有关县直部门和乡镇开展巡察。

  (19)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未完成。仍有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有的机关干部与行政机关未脱钩,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经全面排查整改,目前全县所有行业协会商会已全部与行政机关脱钩,且没有行政机关干部兼职。下一步,将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和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降低廉洁风险。充分发挥纪检、审计作用,全面加强对行业协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的依法监督。

  2.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0)针对“乡镇纪委‘三转’迟缓,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兼职主业外工作,有的乡镇未配备纪委书记”的问题。巡视组在唐巡视期间指出相关问题后,县纪委书记当即与20个乡镇党委书记分别进行了谈话,要求乡镇纪委必须完成“三转”,并随即下发《中共唐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通知》,目前,各乡镇均已调整职务分工,所有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同时已全部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对1名乡镇纪委书记兼职的,已于2017年12月经常委会研究,免去其兼任职务。下一步,根据乡镇科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结合干部调整切实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责。

  (21)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有的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不深入,有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未移交司法机关,有的定性偏轻”的问题。一是加大问责。对因在县医院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中不认真、不深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反馈意见中“有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未移交司法机关,有的定性偏轻”中涉及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县纪委于2017年6月6日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问题移交县检察院,县检察院认定,因案发前已将款物追回,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未达到损害结果标准,不予立案。二是强化执纪。按照执纪审查“二十四字”方针,严格坚持以党纪党规为准绳,自2017年10月1日至今,县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立案103件,党纪政务处分102人,其中科级干部22人。三是举一反三。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梳理出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0件,并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立案6件。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讲政治贯彻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政治素质、政治理念、政治意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真本领。健全内控机制,建立从举控件管理到查办案件全过程的制度规范,加强自我监督,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压案抹案、吃请受贿等行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自身腐败和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3. 关于“招投标采购和房地产开发混乱”问题

  (22)针对“采购招标代理违规”的问题。县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2017年12月5日,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在政府采购中存在多次违规连续使用同一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的行为,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一律取消技术标,只允许商务标,切实提升招投标采购规范化水平。同时,强化对文件制发的把关工作,特别是把好法制关口。

  (23)针对“违法违规处置国有土地,个别单位未办理手续将国有土地出让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此问题主要涉及县农业局旧办公楼1998年违规出让问题。目前,县农业局已与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了出让手续。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国有土地出让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到全面依法依规办事。

 (24)针对“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迅速全面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按照“四个干”要求,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整改。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国土、住建、规划、执法等主管部门监管缺失导致未批先建、未办五证多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即法”意识,发挥好规划的牵头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严格审批,凡是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城乡规委会会议研究,一经审批,严格执行,不再变更。对于情况特殊、合理的规划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执法,强化项目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控制项目的容积率。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管网络,加强巡查执法,对违法违规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降低查处难度,维护法律权威,避免更大损失。对于不听劝阻肆意违规建设的,采取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建立健全容积率管理长效机制,修编完成《唐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忧”的房地产开发市场氛围。

  4.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5)针对“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问题。此问题涉及两个单位,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县纪委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为进一步清查和杜绝类似问题,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白条入账、不合规票据入账”专项整治,各乡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问题,2018年1月17日,组织召开全县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对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

  (26)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我县于2015年—2016年在城区开展了取缔非法运营三轮车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指挥部,经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参与人员发放资金补助。下一步,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对重点专项工作及时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重点专项工作成效及贡献大小,严格程序报请审批,坚决防止以奖励为名乱发奖金、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发生。

  (27)针对“虚列支出”的问题。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以上问题,突出反映出我县在财务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下一步,一是健全财务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强化内部控制,切实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关单位的财务监管,对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支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加大对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专业技能和水平,坚决杜绝不当操作、违规操作问题发生。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规矩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政策理解不深入不透彻或把握不准的,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或向纪委、监察委、财政部门请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三是严格落实奖励制度。根据重点专项工作成效及贡献大小,按照2016年9月印发的《县委、县政府关于对重点专项工作及时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严格程序报请审批,坚决防止以奖励为名乱发奖金、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发生。

  5. 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8)针对“以权谋私谋利。有的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业务及场所承包给亲戚,至今未交纳承包费等”问题。涉及此案的单位唐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2月5日对医院洗衣房、食堂、太平间承包进行网上公开招标,但招投标未成功(其中食堂、太平间竞标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流标;洗衣房因招标内容有重大变化,县政府采购办建议县医院重新网上招标)。经县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3月16日前将所有招标项目全部发布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重新进行招标。

  (29)针对“有的单位负责人长期占用单位住房,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有关问题。县纪委已立案审查,给予相关责任人开除党籍处分。下一步,将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以正面典型引领廉洁从政风气,以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抵制特权思想,真正做到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30)针对“有的部门人员经商取酬、兼职取酬”问题。此问题涉及2人。其中1人因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其本人已停止兼职;另1人经商取酬,且所在单位在未向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备案的情况下,批准其离岗创业,存在管理责任缺失、未按程序办事问题,县纪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其本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保定市看守所,待司法判决后再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3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办公面积超标等”问题。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处分。

  针对违反廉洁纪律相关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共向唐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7件,涉及30人。共初核19件、立案10件、谈话函询4件、了结2件、其他处理方式2件;组织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科级5人、科级以下9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8人、第二种形态12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最严标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要求,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发展航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坚定性,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完善目标考核督导奖惩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统一、高效、光荣的党员干部队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党委驾驭全局、把握大局能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循执行议事规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要求,坚持以精准识别为前提、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产业覆盖为根本、以责任落实为保障,强力推进精准脱贫,今年谋划的所有扶贫项目,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建成,7月份开始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做到高质量完成各项脱贫任务,确保2018年实现整县脱贫出列。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为政不为、为政不廉、为政不公以及骗取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好自查自纠工作,1月底前完成2016年以来的问题自查自纠,2月底完成十八大以来的问题自查自纠。开展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强化法规纪律意识,依法依规规范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严格审批程序,决不触碰红线,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分段执法问题症结,扭转土地、规划、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多发局面,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聚焦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特色文化旅游基地”,积极抢抓雄安新区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树立开放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与央企、知名民企、世界500强的项目对接合作,主动搞好与陆军领导机关、工信部、农业部、北京朝阳区等帮扶单位对接,大力引进农业深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等科技含量高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推进总投资109亿元的通天河生物产业园、总投资300亿元、占地总面积1万亩的全国首个县级军民融合产业园、总投资500多亿元的唐河军民融合文化旅游主体功能区等一大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扭转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立县项目少的问题。围绕“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主题,扎实开展好“双创双服”活动,全面扩大向上、向外和向市场开放水平,创优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打造宽松、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

  (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深入剖析,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每周调度、每周反馈,限时改进、跟踪问效,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坚决完成整改。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化纪律作风整顿,突出抓好“十查十改”,特别是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立查立改。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既抓有影响的大案件,又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强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发挥尖兵利器作用。

  (五)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保障民生有力,塑造民魂有义,行使民权有序,全打造有力有义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营造“风平浪静”的社会生态。加强平安唐县建设,充分发挥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以及背后的“保护伞”和资金来源,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强化宗旨意识,把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带着感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力推行“党政主导、群众参与、舆论支持、全民自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施“清单化、网格化、台账化、一线化、常态化”五化工作法,坚持“牵头抓总定方案、分管领导做决策、配合部门抓执行”的决策执行流程,集中整合行政资源,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果。严肃查处信访背后的干部违法违纪腐败问题。

  (六)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根本保障,不断提升党建整体科学化水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成事档案为主要依据、以诚信档案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凭实绩用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入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持续跟踪问效,加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让担当实干的干部脱颖而出,让无所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规定,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打造规范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县直单位党建工作缺位问题。集中整治后进村及“两委”班子换届难点村,深入细致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既要为换届清场,确保党的基层政权安全,又要保证群众享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挺纪在前,严肃查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方式:0312—642056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唐县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2350;电子邮箱:txxwdcs@163.com。


                          

 中共唐县县委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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