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村面貌,促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需要集中安排实施一批贫困村面貌提升建设项目。在原来初步核定项目投资基础上,根据县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文广新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再次审核结果,并在2018年6月10日召开的全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通过。现将修改后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是项目申报方面,坚持贫困退出优先原则。按照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指标和脱贫任务清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相关乡镇组织贫困村申报项目。二是项目立项方面,坚持分工合作原则。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县规划局、国土局等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共同完善相关资料,按程序在发改部门予以立项。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坚持各尽其责原则。唐县新荣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融资主体、招投标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所有项目前期工程设计、预算工作。项目实施、验收工作由相关部门和乡镇分别负责。 二、资金规模及投向 贫困村面貌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28008.3715万元,实施范围涉及大洋乡等12个贫困乡镇大长峪等105个贫困村,项目覆盖贫困户23033户贫困人口70283人。具体包括:一是安排资金23910.516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82个,受益贫困户17539户贫困人口53038人。二是安排资金652.6142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贫困村11个,受益贫困户817户贫困人口1606人。三是安排资金3445.2413万元,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涉及贫困村56个,受益贫困户12309户贫困人口37199人。(详见后附表) 附表:唐县贫困村面貌提升建设项目计划表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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