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高昌镇北高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高昌村北,东至北高昌村,西至道路,南至北高昌村,北至北高昌村的土地,面积约0.271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唐县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