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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京冀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扶贫脱贫【2019】26号

关于印发《唐县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京冀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唐县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京冀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唐县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京冀对口帮扶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整体规划和财农[2017]52号文件以及冀财农[2018]3号文文件要求,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扶持范围
  原则上系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集体实施资产收益扶持全覆盖,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解决贫困村退出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
  二、扶持标准
  以贫困户达到稳定脱贫、贫困村集体收入达标为目标,对扶持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进行资金扶持。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精准扶持,精准脱贫。
  三、方法步骤
  1、确定对象。由各乡镇对本辖区内需要通过资产收益扶持的贫困户、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数、资金额度进行统计核实上报县扶贫办。
  2、严选实施主体。在合作企业选择上,本着对扶贫资金安全负责的态度,按照选老不选新,选大不选小的原则,村、乡镇逐级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合作企业和收益贫困户名单,制定收益台账并公示,乡镇委托第三方对选定的合作企业银浪棉业有限公司、唐龙纺织集团、瑞丽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拟吸收扶贫资金入股的额度分别是银浪棉业1309万元,唐龙纺织集团906万元,瑞丽肉食品有限公司405万元。
  3、审批实施项目。各乡镇将资产收益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办,县政府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初审,县扶贫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北咨公司对项目整体进行评估。省、市批复后,项目实施计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预期目标和收益、实施单位等;在乡、村公开公示项目实施计划、收益分配台账等,公示期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实施。乡、村、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和收益比例。村与贫困户签订协议,将收益权明确到户。根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特点(入股资产收益资金由合作企业投入使用,在短期内未形成全部资产的),县可不再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财政部门凭三方协议将入股资金拨付到有关乡镇,乡镇拨付给合作企业。
  4、入股模式的选择及风险的防控
  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相关乡镇每年至少对合作企业开展一次财务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风险预警。合作期限由合作方确定,指导期限为3年,每年获得投资额10%的保底固定收益(自资金到位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本年度固定收益的50%;下一次支付固定收益的50%)。各项目村将收益权量化到贫困户,适时开展动态调整。协议期满后,按照审计结果,对合作的项目村一次性给与按股分红金额和资产增值金额。本金由合作企业退还给县财政,脱贫攻坚期结束后,扶贫资金归县政府所有,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也可在政策范围内,经友好协商,按自愿原则重新签订资产收益合作协议。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1、资金来源。京冀对口帮扶资金
  2、资金规模。本次安排资金规模为2620万元。
    
    
  附件:1、乡(镇)、村、企业三方协议
     2、村与贫困户协议

附件:乡(镇)、村、企业三方协议.doc
附件:村与贫困户双方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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