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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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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办〔2018〕55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日


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
工 作 方 案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室有关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督查室要求,按市政府对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社会第三方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全面排查,进行安全鉴定评估,摸清底码,彻底整改,同时强化部门监管,完善相关手续,完成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排查验收工作,将燃气企业和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农村燃气安全运营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燃气事故频发的态势,同时向新建工程延伸,确保群众取暖安全。
  二、任务目标
  (一)深入排查,严格认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燃气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检测单位或单位联合体),签订服务合同,对燃气工程质量和企业安全运营进行鉴定评估,逐村逐户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排查及鉴定评估。一是燃气设施设备、管道建设和使用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燃气管道周边的污水、电力等管线及检查井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进行认定。二是燃气管道、设施设备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对燃气壁挂炉、灶具质量和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工程监理的有效性等情况进行认定。三是对燃气设施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设置和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是否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进行安全认定。四是对燃气管道与供电线、弱电等搭接缠绕安全性、安全间距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安全认定。五是燃气电磁切断阀和家用燃气报警器安装是否合理,使用防鼠咬燃气软管安装和双气源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二)建立台账,认真整改。对有关问题逐村逐户进行详细登统和拍照,建立工作档案,出具安全排查鉴定评估意见,并由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燃气类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进行签字,以村为单位建档成册,第三方单位(或联合体)相关技术负责人和法人签字盖章。对排查情况要有依据,有分析,有结论。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隐患整改销号机制,整改完毕后由第三方单位签字认定,将相关资料移交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三)落实责任,全面验收。一是农村煤改气项目推进部门发改局要完善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资料、规划建设手续,完成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备案移交。二是燃气企业要合法合规,其燃气设备、设施建设和使用场所应符合安全标准,管理到位,确保安全。三是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和《限期整改隐患台账》。四是县级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鉴定评估、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保证安全达标。
  (四)完善机制,管理到位。一是全面落实《河北省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冀代煤办〔2018〕11号),乡(镇)、村(社区)安全员到位,安全管理有效,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检查维修维护和应急处置人员要持证上岗,检查维修维护、应急处置人员和农村安全员防静电服、防爆工具、测漏仪器等装备要配备到位。二是充分发挥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发生疑似燃气泄漏举报后,要协助相关燃气企业,及时排查、处理,并登统到台账。三是燃气壁挂炉售后服务、维修要及时到位,坚决制止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及盗气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第三方安全排查。煤改气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好属地责任。要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部门责任,严格按各自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要发挥技术设计咨询、安全评价机构和燃气技术专家在燃气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决策咨询、宣教培训、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作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资质、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部分可联合其他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充分发挥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作用,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全面遏制和预防燃气事故频发的态势。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提高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施工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经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工程质量排查和问题整改。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入户巡检和安全使用宣传、告知,燃气抢修电话要公开,并在明显位置进行张贴。严格落实好燃气设施的巡查、检修、抢险等各项安全措施,燃气设施、燃烧器具报修反应及时,做到有落实、有登记、有维修记录。强化监管惩处,切实督导企业加强管道、设备的巡线检查等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做好入户检查和报警处置的清单式管理,推进燃气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三)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要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发改、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应急办、质监、公安消防、安监、气象、科技、行政审批、乡(镇)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彻底解决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问题。
  1、项目推进部门发改局负责将燃气工程质量抓实抓细,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限期排查整改,确保安全到位。完善农村燃气工程建设资料台账,进行整改验收和备案移交;负责第三方安全鉴定评估机构的选聘,协调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鉴定评估工作;
  2、县规划局负责做好已实施农村煤改气相关规划的整改监管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推进部门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验收工作,并组织和督导安全鉴定评估的检查抽查;
  4、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违法燃气工程的建设行为依法处罚;
  5、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的应急救援保障和处置机制建设;
  6、县质监局负责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检查;
  7、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燃气第三方排查、鉴定评估、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事故应急资金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工资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
  8、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督导做好工程许可审批和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有关备案手续资料,做好燃气经营许可审批;
  9、县科技局负责做好农村煤改气安全管理运营新技术的推介工作,并将有关课题优先纳入科技项目给予支持;
  10、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11、县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队伍建设;
  12、项目所在乡(镇)负责与选聘的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评估机构的进村入户排查工作,并认真组织整改。
  县气象、电力、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整改监管工作。
 (四)政府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强化组织落实,对将第三方排查出的隐患,督导全面立整立改和限期整改。各责任部门,要建立燃气评估的分类风险台账,并将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情况上报。
  四、时间要求
  (一)鉴定评估(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10日)
  一是项目推进部门发改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所有农村煤改气设施、管道建设工程和燃气用户所使用的燃烧器具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安全鉴定和检查评估。二是落实清单化管理,逐村逐户列出隐患排查清单、建档,列出整改限期。三是各相关燃气经营、施工企业要按照第三方公司检查鉴定的情况,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制定《企业隐患排查台账》和《违法企业处罚清单》。
  (二)彻底整改(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
  一是项目推进部门县发改局紧密联系乡(镇)按照排查出的问题列入《案件整治查办台账》清单,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燃气施工企业、运营企业及以前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逐项销号。二是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到人,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对所有重大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初验(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县政府将组织发改、规划、住建、综合执法、质监、公安消防、安监等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逐村逐户全面排查、鉴定评估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对整改工作进行初验,对燃气安全经营、施工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完成不好的乡(镇)、部门进行专项重点督导,追责问责。
  (四)全面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6月21日至12月31日)
  县政府要对全面排查、鉴定评估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各地监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风险和隐患发现、记录、辨识、评估、管控、整改、报告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不断健全“双控”体系,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燃气安全监控,全面实施智能化自动安全记录和巡线记录,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农村运营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应急办、质监、公安消防、安监、气象、科技、行政审批等部门为成员的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进行隐患排查、登统检查和整改销号。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协调联动,作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改;项目推进部门发改局要切实将农村燃气工程设计竣工图整理到位,完善工程建设资料台账,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备案移交,确保其他部门全面、有效地实施安全管理。对责任履行不到位、排查不认真的第三方技术设计咨询或安全评价机构、督导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燃气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二)砸实鉴定责任,强化评估考核。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单位联合体)必须具有燃气设计、检测或燃气类安全咨询的相应资质,与县政府签订合同,安全鉴定检查评估意见要由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燃气类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签字,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进行签字盖章。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登统和拍照,建规立制,建立工作档案。燃气安全鉴定和排查评估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燃气设计资质、检测和燃气类安全咨询的相应资质。对问题的查摆、分析,全面建立燃气风险台账,相关查摆情况要有依据,有分析,有结论。有关部门要精心督查考核,建立燃气评估的风险分类台账,将第三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立整立改和限期整改的方法,全面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确保安全。进一步发挥安全鉴定评估单位、安全专家在宣教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中的作用,督导燃气企业全面进行技术培训、燃气行业管理岗位培训和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对驻村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切实发挥作用。提高农村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知识水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完善持证上岗。督导燃气企业对农村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不仅要宣传设备使用安全,也包括农村居民燃气泄漏安全应急和处置的宣传,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四)做好统计工作上报。各乡(镇)、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于每月22日前将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住建局(电话:6436353,邮箱:jianshejuranqi@163.com),县住建局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每月24日前报县政府和市住建局。
    
  附件: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职责任务清单


  附件


唐县煤改气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排查整改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单 位    职 责 分 工
  1 县政府 负责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督导排查整改工作。
  2 项目推进部门县发改局 负责将燃气工程质量抓实抓细,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限期排查整改,确保安全到位。完善农村燃气工程建设资料台账,进行整改验收和备案移交;负责第三方安全鉴定评估机构的选聘,组织协调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鉴定评估工作。
  3 县规划局 根据职责做好工作范围的整改监管工作,全力配合共同抓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运行。
  4 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协调项目推进部门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验收工作,并组织和督导安全鉴定评估的检查抽查。
  5 县综合执法局 按照职责,负责对违规违法的燃气工程建设行为依法处罚。
  6 县政府应急办 按照职责,协调做好全市农村燃气的应急救援保障、处置机制建设。
  7 县质监局 按照职责,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检查。
  8 县行政审批局 按照职责,督导做好工程许可审批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有关备案手续资料,做好燃气经营许可审批。
  9 县安监局 按照职责,履行综合安全监管责任,定期组织牵头住建、执法、质检、公安消防、发改、气象等部门参加的督导检查活动,督导、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 县消防大队 按照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队伍配备建设,满足消防要求。
  11 县科技局 做好农村煤改气燃气安全管理、运营新技术的推介工作,并将煤改气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课题优先纳入科技支持项目,给予推进。
  12 县财政局 负责燃气第三方排查、鉴定评估、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事故应急资金的保障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
  13 唐县电力公司 做好电力管线涉及与燃气管道的安全整改,加强安全巡查、监管。做好农村燃气涉及电力安全的培训和宣传告知工作。
  14 县气象局 根据职责做好各自工作范围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等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整改共同抓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运行。
  15 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职责做好工作范围的整改监管工作,全力配合共同抓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运行。
  16 项目所在乡(仁厚镇) 负责与选聘的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评估机构的进村入户排查工作,并认真组织整改。
  17 燃气公司 做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和施工手续,完善施工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驻村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农村居民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的宣传、告知,配合做好排查鉴定工作。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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