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唐政办〔2018〕104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7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唐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7月底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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