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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唐政办〔2018〕106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唐县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7月16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唐县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强化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以县、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20个乡镇345个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县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均要制定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网格划分
  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辖区内县、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一级网格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
  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二级网格长由乡镇长担任。
  3.三级网格。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网格长由村主任担任。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域、流域的乡镇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各级网格要对本辖区所有企业进行摸排,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及人员。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县级)。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乡级)。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整治工作;建立本区域网格化环境监管详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村级)。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详细台账。
  (四)网格运行
  1、一级网格运行机制。一级网格涉及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巡查职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发现环境违法,及时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或协助处置)。
  2、二、三级网格运行机制。二级网格责任人员(乡镇包村干部)和三级网格的监管人员(村两委包片干部),在所属辖区内巡查和监督时,发现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之一,要及时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置,并上报上级网格办公室。
  (1)辖区内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
  (2)辖区内存在渗坑、渗井排污及罐车排污行为。
  (3)辖区内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固废等环境违法行为。
  (4)辖区内的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废料焚烧等问题。
  (5)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6)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新增、反弹的问题。
  (7)辖区内燃煤锅炉拆除取缔不彻底的问题。
  (8)辖区内纳污坑塘的整治问题。
  (9)辖区内存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砂石料厂、搅拌站。
  (10)辖区内存在烟煤、劣质煤的销售配送网点。
  (11)辖区内存在使用烟煤、劣质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商业户。
  (12)辖区内未实施油烟治理或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单位。
  (13)辖区内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和开发活动(如:施工工地未落实抑尘措施)。
  (14)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5)辖区内存在的污染纠纷。
  (16)辖区内存在的环境信访案件。
  (17)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隐患。
  (18)其它环境违法行为。
  3、各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4、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5.县政府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巡查规定
  一级网格。一级网格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二级网格运行和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二级网格巡查重点事项进行抽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监管的事项开展巡查并及时填写巡查台账。
  二级网格。一是负责组织乡镇人员对三级网格运行和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重点村、重点环境监管事项进行抽查。二是负责汇总三级网格的巡查台账,于每月28日前报至一级网格办公室。三是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对分包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巡查台账,汇总后,于每月26日前报至二级网格办公室。
  三级网格。一是各村监管人员,负责对分管的片区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台账,一周内将监管责任片区内所有事项巡查一遍,每周将巡查台账交给包村干部。二是乡镇包村干部,具体负责所包村环境监管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村级监管员的巡查工作,每周将村级巡查台账汇总后报至二级网格办公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鉴于相关人员的人事变动,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要求,将调整后的本级网格责任人员(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包片干部)、“五定”内容及人员名单、网格化环境监管一览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于7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大队办),电子版发至邮箱:txhbj2018@163.com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进行摸排,要明确到村、到企业、到点位、到具体责任人,建立综合台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唐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发改、开发区管委会、古北岳管委会、公安、国土、住建、交通、规划、执法、商务、财政、水利、农业、市场监管、质监、安监、卫计、广电、教育、养路工区、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及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化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要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三)提升能力。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乡(镇)成立环保所,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车辆、执法设备。加强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落实村级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解决交通工具或交通补贴、通信费用等实际问题。适时对新任网格员加强环境监管业务培训,有效保护基层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要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逐步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责任追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一级网格要加强对二、三级网格的组织指导、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努力,不尽职尽责,辖区出现污染举报,环境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和有关监管部门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有效促进企业环境行为守法常态,积极推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附件:1.唐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流程图     
     2.二、三级网格“五定”内容、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3.网格化环境监管一览表
     4.唐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台账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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