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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唐政办〔2019〕22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佥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査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扶贫办、县税务局、县残联等单位组成,县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副县长赵华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甄志江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制作印章,不正式行文,由县医疗保障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及时总结,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日常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2、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严防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通报的欺诈骗保案件情况,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医疗保障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检查要提前介入;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提供户籍注销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单位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县药监局负责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唐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打击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

  县民政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殡葬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县司法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服刑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

  县扶贫办: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县税务局: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与医疗保障部门对接征缴信息。

  县残联: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残疾人员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附件2


唐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召 集 人:赵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甄志江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文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京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红乔   县财政局副局长

      尹万社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新   县扶贫办副主任

           杨红彪   县税务局副局长 

           胡军杰   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邸淑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杜玉龙   县残联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医保中心主任王惠弟同志担任。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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