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019〕60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尤志敬(县委副书记、县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审计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 王 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安、司法、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信息产业、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应急管理、地震、金融、财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税务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城投公司、惠唐融资担保公司、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银监办。 协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检察院、法院、工商联、科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各银行、保险公司。 刘 芳(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协管协同发展工作(侧重对接北京工作),协管扶贫、旅游等工作。 袁 令(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协管项目建设、扶贫工作。 杨军华(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社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区办。 负责与县人武部、驻军、总工会、统战部、团县委、妇联、残联、老体协的工作联系。 赵 华(副县长) 负责经济开发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环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大气办、商务局、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委)、医疗保障局。 协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与县计生协、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张国文(副县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矿山、交通、市场建设、电力通讯、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养路工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政府办(督察工作)、邮政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付 冬(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业开发、畜牧、水利、南水北调、扶贫、供销、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气象局。 郭贺伟(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外事、石油、烟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古北岳管委会、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外事工作)、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 负责与县信访局的工作联系。 张青林(副县长,挂职) 协管金融工作。 郝云昌(副县长,挂职) 协管扶贫工作。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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