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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政办〔2023〕24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孟  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县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石向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协同发展、对内对外开放、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经济运行、信息产业、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震、金融、财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城投公司、惠唐融资担保公司。

  协助孟辉县长管理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协助孟辉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检察院、法院、工商联、科协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人行、银保监、各银行、保险公司的工作联系。

  付  冬(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城乡建设管理、交通、治超、市场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养路工区、治超办、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防办、邮政公司、保运七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向前(副县长、公安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民族宗教、防范处理邪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宗局。

  负责与县人武部、驻军、信访局的工作联系。

  刘  华(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社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委)、医疗保障局、民政局、社区办。

  负责与统战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计生协、红十字会、残联、老体协的工作联系。  

  薛亚雷(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林业、农业农村、农业开发、畜牧、水利、防汛抗旱、南水北调、乡村振兴、供销、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气象局。

  尹燕佳(政府负责人)  负责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电力、通讯、石油、烟草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大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

  王  勇(副县长,挂职)  协助薛亚雷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李晓峰(副县长,挂职)  协助薛亚雷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刘高远(政府党组成员,古北岳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工作。

  主持古北岳管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县文化旅游局、文旅产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苑龙炜(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工作。

  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向东分管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业经济运行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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