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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23〕60号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名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有利于我县的文物工作,强化对不可移动文物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挖掘和展现其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化宣传作用,经过专业人员的科学研究,决定对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名称做出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新调整6处不可移动文物名称




                               唐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附件:〔2023〕60号电子公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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