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河北省省级引导市县科技投入产出实施细则》,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河北省科技厅、财政厅支持我县科技投入产出引导资金85万元已下达到县财政。为充分利用好省级专项资金,科技局召开了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实施细则并请示省市相关领导,制定了资金使用分配原则及适用范围。 按照“省级引导、市县统筹、注重绩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全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重点支持不同行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要求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唐县范围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在唐县范围申报实施的科技项目; 3、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并发挥良好作用; 4、科技含量较高,投入产出效益明显; 5、支持创客中心建设,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重点支持有专利发明的企业; 7、项目由唐县科学技术局组织省、市专家评审后提出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8、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10日,纸质和电子版均要求按照上报省科技厅科技项目格式统一申报,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材料报唐县科学技术局624房间。联系电话:0312—6420529。
唐县科学技术局 唐县财政局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