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概况信息 >> 机构设置和职能
唐县商务局

一、唐县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新增)、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县流通领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协调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拍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

()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和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履行备案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我县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境外经贸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指导我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一)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调查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配合组织协调涉及我县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配合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县相关产业的影响;配合建立产业安全贸易预警机制。

(十二)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县的贸易争端。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发展工作,指导、监督以唐县名义在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五)负责全县商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六)指导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秘书、事务等日常政务;负责年鉴和史志编撰,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的管理,维修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综合治理及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临时出国()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

协调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等专项资金项目并实施管理监督;协调落实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负责部门预决算、局机关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公积金等管理工作,协调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本部门资产、基建的核算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对口援助资金管理工作。

()综合股

拟订全县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负责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

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组织全县电子商务培训;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5:30

8:30-12:00,14:30-5:30(夏季)

联系方式:0312-7495058工作邮箱:swj7495058@126.com

负责人:郭志伟

名  称: 唐县商务局 索 引 号: 80026/2023-00010
发布机构: 商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3-11-23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和职能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话: 0312-6420123 唐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06270043 备案编号:冀ICP备2021008203号-2 冀公安网安备:13062702000105号 
网站地图    E-mail:txxxzx447@163.com 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