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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现将我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及内容、载体、机制保障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 

  二、精心安排部署  

  一是全面清理信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分门别类,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力求政府信息清理全面、准确。二是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予以公布。在唐县司法局的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司法公开栏,公布办公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和局长信箱。 

  三、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2018年,我局公开司法公开、信息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事项信息320条。

  四、其他   

  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情况;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存在问题: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公开时限不能完全做到、公开内容还难以完全达到社会公众需要等。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 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唐县司法局

                                        2019年1月14日


名  称: 唐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80021/2019-00007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01-28
主题分类: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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