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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现向社会公布唐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局内各有关股室,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和服务方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各类统计信息的使用和发布,避免多方发布可能引起的错误、误导或数据矛盾。

  (三)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对局网站定期维护和更新专栏内容,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统计制度标准、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需求,在年鉴的内容编排和装帧上进行了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与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如:统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增强,信息发布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公开途径及查询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在三个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按照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办事指南、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库等网站对外服务内容。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查漏补缺,补充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使信息公开目录更加科学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唐县统计局

                 2019年1月4日

 

名  称: 唐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80020/2019-00005
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01-29
主题分类: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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