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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唐政复终字〔2022〕第7号

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唐县仁厚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张某因不服唐县仁厚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搬迁腾空通知》向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通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张某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说明理由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一)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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