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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行政审批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唐县行政审批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唐县行政审批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精神,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全部公开。积极推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公开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我局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公开内容
  1.批准服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3.招标投标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4.中介机构信息。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三)公开渠道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第一公开媒体。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在“信用唐县”平台公开。充分利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同时,在大厅室内触摸屏和室外显示屏同步公开,做到线上线下信息保持一致。
  (四)更新时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第一领导机构,法制股和建设审批股负责具体落实。
  (二)健全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等内容纳入年度报告。强化问责,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唐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16日

名  称: 唐县行政审批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80074/2018-00009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04-18
主题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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