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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唐迷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02
相对人名称 刘张社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刘张社未办理采矿审批手续,于2022年2月4日擅自在迷城乡上三土门村村北开采钙石混石毛料1653.48吨
事由
非法采矿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部分第二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54565元,并处罚款16369.5元,共计70934.5元。 实施机关 唐县迷城乡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2/5/23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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