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唐仁罚决【2023】-004号 | ||
相对人名称 | 李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违法事实 | 擅自占用唐县仁厚镇山南庄村西耕地4817平方米建停车场和小公园 |
||
事由 | 擅自占用耕地建停车场和小公园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
处罚结果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817平方米给山南庄村委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建筑面积4817平方米。3.并处罚款耕地4616平方米x30元/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01平方米X20元/平方米,共计142500元整。 | 实施机关 | 唐县仁厚镇人民政府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3-07-28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07-28 |
全文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