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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唐北自然资规罚决【2023】001号 | ||
相对人名称 | 张朋宅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违法事实 | 无采矿许可证在北店头镇东同龙村村西露天开采矿石渣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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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非法采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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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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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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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伍万伍仟贰佰元整(?55200.00元),并处违法所得30%罚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16560元),共计柒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71760元)。 | 实施机关 | 唐县北店头镇人民政府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3-04-28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04-28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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