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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唐市监处罚〔2023〕276号 | ||
相对人名称 | 唐县范记小吃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范廷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0627600178136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唐县范记小吃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11月4日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2023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店内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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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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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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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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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300元 | 实施机关 |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3-12-06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12-06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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