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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 ||
实施单位 | 唐县交通运输局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1997】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六条 | ||
行政法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3号)第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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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 |||
省政府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