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后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唐卫医罚决字【2025】第01003号
相对人名称 东高昌刘聪芝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刘聪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1.该单未按要求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超声诊断检查备案;2.该单位未设超声诊断专业医学检查项目,擅自使用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
事由
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八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以及《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十八节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一条以及《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3000元 实施机关 唐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5-06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05-06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