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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冀唐卫医罚决字【2025】第01003号 | ||
| 相对人名称 | 东高昌刘聪芝卫生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刘聪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主要违法事实 | 1.该单未按要求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超声诊断检查备案;2.该单位未设超声诊断专业医学检查项目,擅自使用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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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 | 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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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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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以及《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十八节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一条以及《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五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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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元 | 实施机关 | 唐县卫生健康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5-06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5-06 |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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