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后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冀保唐城罚决字〔2025〕第13号 | ||
| 相对人名称 | 河北言宗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刘丽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4MAC62R6J2H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河北言宗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尧都瑞府六期项目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
||
| 事由 |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6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 |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6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
| 处罚结果 | 自行履行 | 实施机关 | 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8-19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8-19 |
| 全文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