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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保唐城罚决字〔2025〕第17号
相对人名称 张崇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唐县钟鸣路运输土方过程中抑制扬尘措施不到位
事由
运输土方过程中抑制扬尘措施不到位
违反的法律条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八十五条
处罚结果 自行履行 实施机关 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10-20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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