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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保唐城罚决字〔2025〕第18号
相对人名称 正定县天诚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李新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23104680442Q
主要违法事实
建设施工唐县城北河综合治理工程(向阳大街至中山大街段)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事由
建设施工时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自行履行 实施机关 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10-23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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