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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唐市监处罚〔2025〕102号
相对人名称 唐县木森生肉熟食鲜肉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康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627MA0EMCFU3H
主要违法事实
未明码标价销售生鲜肉
事由
未明码标价销售生鲜肉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实施机关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11-06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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