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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保唐罚决〔2025〕0005 号
相对人名称 唐县鑫诚工艺品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刘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627MA0F1MLH9Y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照有色金属企业的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事由
未按照有色金属企业的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实施机关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11-11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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