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后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唐军大气罚决字(2026)-001号
相对人名称 陈成军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陈成军于2026年2月4日,在军城镇赤岳村野外用火。我单位 于2026年2月4日立案调查,2026年2月4日到现场实地勘测,过火区域位 于唐县军城镇赤岳村,陈成军野外用火,燃烧物质为主要地里的秸秆,现场 存在燃烧过后留存的草木灰。
事由
野外用火
违反的法律条款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 2000 实施机关 唐县军城镇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6-02-05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6-02-05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