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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唐卫公罚当字[2026]第260113117号
相对人名称 唐县隆昌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秀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该酒店501室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客房床垫上发现毛发。
事由
唐县隆昌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项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并参考《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九章第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警告 实施机关 唐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6-06-09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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