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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唐市监处罚〔2026〕147号 | ||
| 相对人名称 | 唐县窦哥小吃店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窦志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0627MAG1ENWJ5U |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6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唐县窦哥小吃店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店内操作间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食品原料为“晋家红辣椒”一袋(已使用过半),生产商:汾阳市海亮调味品加工坊,净含量:散装称量,生产日期20250522,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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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 | 2026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唐县窦哥小吃店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店内操作间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食品原料为“晋家红辣椒”一袋(已使用过半),生产商:汾阳市海亮调味品加工坊,净含量:散装称量,生产日期20250522,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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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的法律条款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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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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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2、罚款200元。 | 实施机关 |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6-08-20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6-08-20 |
| 全文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