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事前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事项名称
对违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留两年备查规定的处罚
实施单位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法律
无
行政法规
无
地方性法规
无
部委规章
无
省政府规章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002年省政府令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