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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ngxian.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邮编:072350,电话:0312-6420029,电子信箱:txzfb24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提高主动公开实效。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县政府门户网站2024年共发布信息3858条,其中更新发布唐县新闻78条、视频新闻252条、部门动态33条、乡镇动态37条、政务信息31期、政府文件12件、公示公告88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各类信息共1081条;“微博唐县”政府官方微博正式开通以来,累计发布6485条;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200余条。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全县行政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定,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申请77件,2023年结转3件,共办结77件,结转至2025年0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0件、行政诉讼18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公文类信息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严格审查,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施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的文件资料定期移交县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查阅点,便于公众查阅,全年共移交政府文件12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建设: 2024年新增专题专栏2个,分别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其补充情形”;对网站播放插件进行改版升级,并增加提示语,保证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内容能正常浏览。2024年,开展了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安全防护达到三级标准。新媒体建设: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规范开设政务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11个、今日头条账号1个、抖音账号3个,2024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3000余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安排2名工作人员坚持日常读网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政府网站抽查,及时整改网站不足,力促网站高效运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唐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拓展解读内涵,回应社会关切,力争解读形式多样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导抽查,强化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