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5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唐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取消、衔接和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县本级暂未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合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负责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七)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八)引导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您成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负责进驻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中介服务的规范和管理;负责对进驻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转变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第五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财务、后勤、会务、机要、安全、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 工作;负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拟定全县“放管服”改革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考核工作。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导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政务服务股
负责规范除行政许可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开全县统一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
(五)网络服务股
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
(六)经济审批股
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事项许可。
(七)建设审批股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事项许可。
(八)社会事务审批股
负责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等事项许可。
办公地址:唐县唐尧西路426号唐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负责人:刘红凯。
联系电话:0312—643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