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漏登住户补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1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参与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按照人口普查要求,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点的,既要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又要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即同一人要在现住地和户籍地分别进行登记。目前人口普查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您没有被登记, 请于11月15日前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补登,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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