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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9-03-21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唐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承办单位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10910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0910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09103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09104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09105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09106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未按照规定对多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检测并保存原始记录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09107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09108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909109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009110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10911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209112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309113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409114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509115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609116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709117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809118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1909119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009120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109121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露或者对泄露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五)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209122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六)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309123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409124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509125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3个月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609126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709127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809128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第七十五条第(三)项、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五)项、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第七十五条第(九);、第七十五条第(十)项;、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第七十五条第(十二)项、第七十五条第(十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2909129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009130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109131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209132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30913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409134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509135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609136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709137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809138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3909139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009140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10914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209142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309143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409144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5091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609146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709147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第十三条第二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809148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第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4909149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第十五条第四款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009150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109151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209152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309153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四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409154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509155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609156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709157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809158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5909159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009160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10916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209162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309163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40916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50916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609166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709167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809168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6909169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保存基本数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009170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109171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20917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309173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409174未采取消声防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期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项;《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509175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污染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609176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709177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等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不公开或者篡改、伪造数据的;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三)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809178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7909179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009180各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等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企业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109181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第十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但排放污染物未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确保水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提前三十日报经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二十条第三款在排污口必须设有固定监测位置,并安装污水计量装置。)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第二十二条(二)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限期拆除;(三)禁止堆放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四)禁止从事旅游、游泳、网箱养殖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二)原有排污口必须按规定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禁止堆放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四)禁止施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河流、运河、渠道、湖泊、淀库岸坡堆放垃圾以及倾倒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废弃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对于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方可排放。)
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七)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八)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九)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209182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309183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409184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六)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509185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609186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八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709187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809188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890918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9009190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9109191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9209192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行政相对人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930920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行政强制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9409202扣押(暂扣)、查封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的设备、场所、交通工具、物品行政强制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部:部令第29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法定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定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9509203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960920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9709205监测数据纠纷的技术认定行政处罚唐县环境保护局地方性法规:《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单位或个人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989901企业“三同时”验收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新建或更新后的验收其它类唐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七条企事业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99990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停运报告的审核其它类唐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八条企事业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1009903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的审批唐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


附件:唐县环境保护局罚没事项清单.xlsx
附件: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xlsx
附件:唐县环境保护局环保执法服务指南.doc
附件:唐县环境保护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xls
附件:唐县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附件:唐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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