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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丨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加强散煤管控
发布时间:2021-12-2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严防散煤复燃, 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散煤管控。


  强化巡防。采用 “无人机”飞行巡查方式,对全县境内的原散煤销售网点进行全覆盖高频次巡防,确保全县散煤经销网点实现动态“清零”。对县城区域内和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经营性门店使用燃煤行为进行夜查巡防。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性门店227家,排查小区5个,城中村入户走访377户,未发现有使用燃煤行为。


  强化打击。推动各乡镇政府设立散煤管控联合巡查队,村级设立巡逻小队,严厉打击劣质散煤进村入户销售。组织乡镇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环保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两县交界、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山区,对大车分销、走街串巷兜售、夜间送煤等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按照每周至少夜查2次的原则,摸排各村是否有煤炭运输车辆、煤贩子等,建立重点区域监管台账进行重点监管打击。截至目前,查处入村非法销售散煤案件3起,查扣劣质散煤25吨。


  强化检测。成立洁净型煤抽检专班,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型煤Ⅰ号”的规定对全县招标的洁净型煤进行质量抽检,确保洁净型煤入户之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100%。截至目前,共抽检全县招标的洁净型煤58批次,抽检基数覆盖6万余吨,合格率100%。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对全县15家用煤单位进行煤炭质量炉前检测,截至目前共抽检2轮,共抽检工业用煤30批次,已出具检验报告30批次,合格率100%。

  强化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排查清缴工作的通知》和劣质散煤燃烧使用危害的消费提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录制禁止燃烧使用劣质散煤的宣传音频,利用村“大喇叭”、宣传车进行循环播放。印制“劣质散煤燃烧使用5方面的危害”宣传彩页2000份,印制发放“燃烧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对比”明白纸5000张,悬挂各类宣传条幅200条,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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